男子为他人取快递发现是毒品被判无期,不要做“带货”挣大钱的美梦
穆嵩(化名)曾是四川沐川县一名拥有15万粉丝的主播,2019年,他受一名粉丝指使,从四川乘飞机到陕西取一个行李箱,被布控在现场的警察抓获,警方从行李箱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含海洛因,含量在50%以上。2021年8月23日,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穆嵩无期徒刑。穆嵩上诉后,陕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西安中院再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穆嵩无期徒刑,穆嵩表示不服,再提上诉。(据6月16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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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嵩两次被判无期徒刑,准备上诉,这是他的权利,但我们也要问,事情何以到这一步?
显然,这不仅是一件帮人取快递的事,而是对方答应给他2万元的酬谢。取一个快递就给2万元的酬谢,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明显异常啊。更何况,对方还给他买飞机票,让他从成都飞往西安跨省取快递。只要稍留心,就知道这里面水很深,碰不得。事出反常必有妖,遇到这种情况得赶紧报警才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整个事件中,还有一个和穆嵩相反的例子。据报道,受“上线”指使,参与此事的辜震越(化名),比穆嵩更早到达西安。不过,辜震越到达西安之后就选择报警,并配合警方等待接货人现身。而这个接货人就是穆嵩。
辜震越是从重庆赶到西安取快递,根据他的证言,他此行从一开始就不是为“带货”挣钱,而是为了获得举报奖励。现在,因为选择不同,在同一事件中,两人的人生走向就不一样了。
莫名卷入毒品相关案件的事例不只是穆嵩。2022年6月正义网就提醒,“不要为了赚钱,随意帮他人收取、转送、转寄来历不明的快递包裹。这种赚钱方式很危险,有可能涉及运输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
网上搜索相关新闻显示,像穆嵩这样类似的案件有很多,一些年轻人明知包裹里可能“不是好东西”,但为了赚取高额报酬,依然甘愿充当马仔,为犯罪分子收寄快递。他们一来认为自己可以用“不知情”逃脱法律的惩罚;二来认为被抓住的可能性不大。不得不说,还真不要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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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不知情”是不是就能逃脱法律的处罚呢?那可不一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寄递、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应认定为其应当知道自己所实施的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行为。
穆嵩认为自己无罪,表示始终对帮取的东西是否为毒品不知情,也非这批毒品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人。但他的观点,恐怕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毒品离普通人的生活并不遥远。不管是为了获得高价酬劳,还是无偿在机场、高铁站等帮陌生人托运、拿取物品,都要留个心眼,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如此方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他人免受毒品的侵害。
(原题为《男子为他人取快递发现是毒品被判无期,不要做“带货”挣大钱的美梦》作者 吴双建 来源 极目新闻)
统筹:陈若松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