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财付通收央行巨额罚单,分别被罚没超30亿和近30亿
7月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宝、财付通开出巨额罚单。
其中,针对蚂蚁集团的罚单(银罚决字【2023】26-33号)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3091.414113万元,罚款223115.389033万元,时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葛某荻等4人也收到央行罚单。
支付宝的违法行为类型共7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6.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7.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此外,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被罚1.75亿元。
作为蚂蚁集团的控股股东,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因为违反对资本实力的相关规定和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双双被罚2500万元。
上述罚单合计超过30亿元。
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巨头财付通也收到了央行罚单,总金额接近30亿元。
央行罚单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612.388789万元,罚款242677.827882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洗钱与风险控制部负责人吴某等四人也收到央行罚单。
财付通的违法行为类型共11项,分别为
1.违反机构管理规定;
2.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5.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10.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11.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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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等,蚂蚁集团被罚没超37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成立后首张罚单。
7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12977.62万元,罚款263270.44万元,罚没合计376248.06万元。
根据罚单,蚂蚁集团存在的违法违规案由包括:
一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存在引人误解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未向部分客户群体明示还款要求;未按规定处理部分消费者个人信息。
二是违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包括:违规参与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业务;违规参与销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存款产品。
浙江证监局:对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处以7368万元罚款
7月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蚂蚁基金销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违反代销基金产品准入、宣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二、违反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内部控制有关规定。
蚂蚁基金销售上述行为反映出公司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未能恪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公司总经理林思思对公司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负有管理责任,是公司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368万元罚款;二、对林思思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