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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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上午,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有效履行监护职责,为家庭教育注入法治力量。
宣布仪式上,承办检察官依法向未成年人马某及监护人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在该危险驾驶案的办理中,检察官发现,由于马某父亲因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加上父母自身法律意识淡漠,对于马某的一些不良行为习惯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针对其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管教方式不当、放任未成年人饮酒、吸烟、监护不到位等问题,向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告知监护人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检察官宣读“督促监护令”后,会同社工人员对家长针对性地开展了释法说理、家庭教育辅导工作,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帮助孩子纠正不良行为习惯,正确恰当地履行监护职责;要求监护人在今后的生活中多给予孩子关爱、关心、照顾,加强思想方面沟通交流,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监护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监管失职给孩子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对孩子加强监管和教育,按照督促监护令要求,尽好监护人的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与孩子共同学习法律法规,教育其树立正确三观,让孩子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
通过参加宣布不起诉决定及送达“督促监护令”仪式,使未成年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心灵洗涤,促使其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今年以来,鄢陵县检察院采取“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工作方式,借助社工专业优势力量,全面呵护关爱未成年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跟踪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力度,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责任,让缺失的爱和监管归位,让未成年人在家庭、社会的关注下健康、安全、快乐成长。(张方方/文 胡静萍/图)